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0月2日桃教中字第1080087806號函、本校109年8月6日坪國教字第1090005528號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6日桃教中字第1090071796號函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6日桃教中字第1090072737號函辦理。
二、榮獲「一般教師組」特優與優等之獲獎者或委託人即日起可於上班日下午六點前至瑞坪國中(校址:32658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535號 )教務處領取獎座,請先行與本計畫聯絡人確認時間與協調領收方式。
三、榮獲「輔導團員組」特優與優等之獲獎者假11/12(四)於育達高級中學舉行之國教輔導團團員大會進行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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