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李莉萍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 vickyle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 109011652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十二年國教課程評鑑案例徵選辦法 (376735100E_1090116528_ATTACH1.pdf)
主旨:檢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前導學校協作計畫「課程評鑑案例」徵選活動辦法,敬請貴校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9 年 12 月 11 日北教大課傳字 1090420171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前導學校。
三、徵稿內容:以學校之部定或校訂課程任一課程方案為範圍。
四、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8 日(星期一)止。
五、收件方式:以電子檔( Word 檔及 PDF 檔格式各 1 份)寄送至國立 臺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陳貞如小姐收( 237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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