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國民體育日」相關活動宣傳事宜案,惠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鼓勵所屬報名參加,請查照辦理。 |
一、 |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22 日臺教授體字第 1050025606 號函辦理。 |
二、 |
國民體育法第 3 條條文明定每年 9 月 9 日為我國「國民體育日」,為弘揚節日精神並激發國人運動風氣,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國民體育日系列活動,惠請協助依下列方式宣傳活動資訊: |
1、 |
刊登平臺:包括 LED 字幕機(跑馬燈)、電子看板、電視牆、電子報、平面書刊等文字露出平臺。 |
2、 |
文字登載內容: 9 月 9 日國民體育日,相關活動請上臺灣 i 運動資訊平台查詢,請搜尋「i 運動」(如有字數過多之虞,亦可簡化文字內容為: 9 月 9 日國民體育日,相關活動請上網搜尋「i 運動」)。 |
(1) |
標題文字:「國民體育日,運動 99 健康久久」教育部體育署邀請大家一起來運動! |
(三) |
刊登期程:自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
三、 |
另本市訂於 105 年 9 月 4 日上午 8 時假新勢運動公園及老街溪河濱步道辦理「105 年桃園市國民體育日全民運動嘉年華」,活動內容計有「表揚本市體育有功人員」、「老街溪健行尋寶」、「趣味闖關」、「千人武術」及「簡易體適能檢測」等項目,並備有精美摸彩品,惠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鼓勵所屬踴躍到場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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