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 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一案,請查照並下載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05 年 12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63778 號書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為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經驗之拓展及強化,藉由評選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蒐整獲獎案例編輯成電子書,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供下載參閱運用。